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綠森環保主營:濕式靜電除塵器、餐飲油水分離器、活性炭吸附箱、噴淋塔等環保設備。粵ICP備19037373-7號
餐飲油水分離器、靜電油煙凈化器、氣旋噴淋塔、 活性炭過濾器、噴淋塔、高壓濕式靜電除塵器。
從三門峽市有關部門獲悉,截至20日17時30分,義馬氣化廠爆炸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,重傷人員15人,256人入院治療。根據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》第三條規定,義馬氣化廠爆炸事故屬重大事故。
7月20日,在事故現場看到,距離爆炸區1000米內的義馬市千秋鎮馬嶺村的一處街道的五層居民樓,一層的卷閘門翹起,整棟居民樓的玻璃幾乎全碎了,家里一片狼藉,家家戶戶都在打掃碎玻璃,收拾碎屑和被爆炸破壞的物品。
“我正在廠區1000米外的店鋪修車,突然聽見嘣的爆炸聲,眼睛一黑啥也不知道了,至今不知道店里是啥情況。”在義煤集團總醫院,一位宋姓傷員渾身血跡還未干,工作服和短褲也滿是灰塵,回憶當時情景仍心有余悸。
據了解,距離爆炸事故發生地方圓3000米之內的門窗玻璃很多都被震碎,有的室內門也被氣浪沖落。既然危險化工企業屬于重點規劃對象,它附近的居民區設置是否合理?
現行關于煤制氣業衛生防護距離標準為2012年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《煤制氣業衛生防護距離》(GB/T 17222-2012),其規定了煤制氣企業、煤氣發生站和煤氣加壓站與敏感區之間的衛生防護距離。其中“標準限值”顯示,煤制氣業衛生防護距離最小不得小于2200米。那么為何距離義馬氣化廠1000米附近會有居民區呢?
據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委員蔡華利介紹,該標準為國家推薦性標準,不具有強制性,任何單位均有權決定是否采用,違反這類標準,不構成經濟或法律方面的責任。推薦性標準一經接受并采用,或各方商定同意納入經濟合同中,才能成為各方必須共同遵守的技術依據,具有法律上的約束性。
事故調查:C套空分裝置發生爆炸 煤氣泄漏系謠言
據三門峽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盧華朝介紹,經初步判定,該事故為該廠C套空分裝置爆炸所致。本次爆炸事故不涉及重大危險源罐區,未發生大氣污染等次生事故。
事故中涉及的空分裝置是用來把空氣中的各組份氣體分離,生產氧氣、氮氣的一套工業設備。將空氣分離后會有氧氣和乙炔,如果乙炔泄漏后遇到氧氣,在高壓下設備有摩擦引起的火花,會引起爆炸。
爆炸發生后,環境污染問題牽動人心。據20日當地環保部門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,經環保部門檢測,空氣中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、一氧化碳濃度事故發生后基本穩定,未出現超標。
距廠區1公里的“西工區煤炭局”空氣自動監測點位小時監測數據:7月19日19時、20時,PM10濃度和PM2.5濃度根據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(GB3095-2012),分別屬于中度污染和輕度污染,對人體健康不會產生重大影響。19日23時和20日5時的監測數據表明,空氣中苯濃度、甲苯濃度和二甲苯濃度均低于標準限值。
近日,關于“氣化廠一氧化碳(煤氣)泄露、可能引起二次爆炸”的傳聞令人惶恐,義馬市人民政府及時進行了辟謠。義馬氣化廠總工崔承斌回應說:“這不可信,我們的裝置停完車之后,完全處于一種停用的狀態,停用的狀態都做了降壓處理,大部分裝置有氮氣保護,所以煤氣泄漏的傳言是不存在的。”
據河南省應急廳消息,河南省政府于7月20日成立河南省煤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義馬氣化廠“7·19”重大爆炸事故調查組,事故調查組設領導小組,河南省政府副省長劉偉任領導小組組長。事故調查組下設綜合組、技術組、管理組、責任追究組,邀請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工作,具體的事故原因是天災還是人禍,還有待進一步調查。
涉事企業:曾多次面臨安監環保處罰 十天前剛獲評“省級標桿企業”
三門峽義馬市氣化廠隸屬于河南省煤氣集團旗下。河南省煤氣(集團)有限責任公司為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100%持股,河南省國資委持有河南能源化工集團100%股權。
2017年10月,義馬氣化廠因未建立危險化學品核查、登記制度案,違反了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,被義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處以人民幣伍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。
從公開資料初步查詢,2014年至2016年,義馬氣化廠被義馬市環境保護局處以過11次環保處罰。2015年9月該廠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,被責令改正,罰款4萬9千元。
值得注意的是,多次環保處罰并不影響義馬氣化廠獲得榮譽。就在爆炸事故發生的十天前,義馬氣化廠還被列為河南省“2019年首批安全生產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省級標桿企業”。